3月7日,本報廣州新聞AⅡ04版披露的“‘防雷工程師資格證被盜用’案中案”刊發(fā)后,廣東省氣象局高度重視,昨日召集媒體召開通報會,回應該事件的相關情況。省氣象局新聞發(fā)言人表示,張秀芬告楊家兄弟和廣東省氣象局的案子目前正在走法律程序,省氣象局正積極提供相關材料配合案件調查,具體情況因案件未結不便透露。
該發(fā)言人表示,接到楊樹暉、楊師耕兄弟的投訴后,廣州市氣象局調查組在對博騰公司的實際負責人張秀芬進行了調查,張秀芬承認,對楊樹暉、楊師耕的資格證有涂改、偽造的事實,并用涂改獲得行政許可。省局調查組通過比對楊家兄弟的資格證的原件,發(fā)現博騰公司當時提交行政許可的復印件在印章的位置、年檢的日期有明顯的偽造痕跡。
該新聞發(fā)言人表示,經氣象部門查實,2008年初至2011年8月,博騰公司變造、冒用楊家兄弟防雷資格技術人員資格證和簽名的涉案工程共有97宗。另外,博騰公司采取相同手法,在2008年資質年檢和2010年資質換證過程中,通過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年檢和換證。
2011年11月18日,根據博騰公司冒用他人資格證、偽造他人簽名、提供虛假材料的事實,廣東省氣象局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第六十九條第二款的規(guī)定,作出了撤銷博騰公司防雷工程專業(yè)設計、施工乙級資質的決定。廣州市氣象局根據《防雷減災管理辦法》(中國氣象局令第8號)第三十三條第一項規(guī)定,對博騰公司涉案的97宗工程進入了相應的行政處罰程序。
對于張秀芬表示“掛靠”曾是防雷行業(yè)司空見慣的現象,相關國家法規(guī)(原中國氣象局第十、第十一號令)并未明確禁止該行為系非法的說法。新聞發(fā)言人表示,根據《行政許可法》,掛靠資質都是不允許的,氣象部門一直對此采取“發(fā)現一起,查處一起”的態(tài)度對待,但有一些“掛靠”做法比較隱蔽,一時難以發(fā)現,呼吁社會舉報。不過該發(fā)言人承認,在此前資格證書年審過程中,因為有“當天辦理”的規(guī)定,當時防雷部門沒有要求提供原件,憑復印件也能辦理,存在一定漏洞。
為強化監(jiān)督,進一步規(guī)范廣東防雷行業(yè),省氣象局表示,該局結合新出臺的中國氣象局令第20號、第21號、第22號,制定并向社會了頒布《廣東省防雷工程專業(yè)資質管理辦法》、《廣東省防雷工程專業(yè)資格管理辦法》、《廣東省防雷產品登記備案管理辦法》等3個規(guī)范性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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